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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要闻

案例15

宁波市 移动微法院

  基于宁波余姚法院试点,宁波市中级法院打造移动微法院,依托社交平台探索移动电子诉讼新模式。2019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确定宁波两级法院为全国法院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

  移动微法院可移动、大众化、易普及。通过微信小程序入口访问,使诉讼活动不再受制于法庭等特定场所,无需下载安装,无需添加好友,用完即走,非常适用于诉讼这种低频次行为。移动微法院全链条、全覆盖、集成化。与现有的各审判执行系统及多元化解平台全面对接,数据实时双向交互,贯通从立案到归档全流程,基本实现“一入口全链条”办理。移动微法院易操作、更智能、体验好。大部分操作可拍照一键上传;内置文书模板,常见文书可简单填写后自动生成;设置“一步一导引”,每个步骤都有提示等,操作简单,易学易用。移动微法院模块化、易升级、可推广。一功能一模块的设计,大大方便后续开发,可快速实现迭代升级和功能扩展。

  丁祖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宁波两级法院利用最具有大众化、易普及的特点的微信平台开发出并在全系统应用的移动微法院,经过逐步完善,已成为一种诉讼新模式,不仅能让群众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成为可能,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宗旨,而且在推进司法工具创新乃至司法制度完善发展方面也具有不可估量的引领价值。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8 宁波市 移动微法院 2019-03-12 浙江日报2019-03-1200037 2 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