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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庄司法所
成“全国模范”

丁 珩 曹宇杰

  1月30日,司法部政府网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监狱戒毒司法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在受表彰的230个“全国模范司法所”名单中,姚庄司法所榜上有名。

  近年来,姚庄司法所围绕更高水平的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目标,坚持政治引领,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基础保障,规范所务管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通过健全镇、村(社区)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点上突破、线上联动、面上拓展,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方式,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

  面对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加大的新形势,姚庄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破基层治理“瓶颈效应”,在实践中总结提炼了极具地方特色的“四头工作法”,“三治融合”实现矛盾减少在“源头”、整合力量实现纠纷发现在“苗头”、网格化解实现小事解决在“村头”、多方参与实现大事控制在“镇头”,矛盾纠纷逐年下降,实现矛盾不上交。

  同时,姚庄司法所积极探索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方法,用好“严准善”三剂良药,以“1+4”模式开展修心教育、“红+蓝”理念打造特色先锋助矫、“善文化”引领善驻矫正,帮助特殊人群回归社会,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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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全国模范”
2019-03-01 浙江日报2019-03-0100012 2 2019年03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