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怒怼”校外培训乱象
记者 夏丹
本报杭州1月30日讯 (记者 夏丹)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这些举措让省人大代表、嘉兴市第一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卢明深有同感。
“近年来,升学焦虑正在向低龄化蔓延,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将此视作商机,从中推波助澜。各种校外培训机构增长迅速,鱼龙混杂。许多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开展‘应试’培训,使得不少家长被动参与其中,不仅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也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群众反映强烈。”1月30日上午嘉兴代表团审议时,他在现场大声疾呼。
卢明代表列举了校外培训机几大乱象——有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联手,开办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培训班,将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破坏社会公平,挤压了寒门子弟公平受教育的机会;有的打着“培优”的幌子,违规开展超前培训、超标培训,一些望子成龙的家长将孩子的闲暇时间几乎都投入到培训之中,剥夺了孩子正常的游戏、锻炼和社会活动的机会,影响了孩子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有的开展学科课程培训,为吸引生源,以高报酬聘请在职优秀教师去兼课,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不少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不符、证照不全、脱离监管,收费标准随意。”卢明代表对此痛心疾首。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甚至引起了国务院的关注,并于2018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整治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乱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为落实《意见》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卢明代表呼吁尽快制定实施《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当前正在营业但不具备办学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置、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以及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做法的处罚等(教育行政部门明令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去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作出明确规定,并在监管工作机制、监管队伍建设等落实措施方面注重可操作性。卢明代表直言不讳:“我希望浙江的《条例》标准更具体、约束更细致、责任更明确、操作更便利,体现浙江精神、浙江特色和浙江担当,实现标本兼治。”卢明代表语毕,全场掌声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