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发布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见习记者 李灿 通讯员 龚婵婵
本报杭州1月21日讯 (见习记者 李灿 通讯员 龚婵婵) 记者1月21日从省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结果新鲜出炉。这是浙江检察机关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该批案例经各地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后产生,覆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监督领域。其中,省检察院、台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林某某贩卖毒品案,是近年来省检察院以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成功的第一起案件;景宁县检察院办理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公益诉讼案是我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2018年,浙江检察机关共督促立案2737人,督促撤案810人;追加逮捕320人、追加起诉107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15件;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410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269件,法院改判16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42.3%和8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起抗诉268件,再审检察建议326件,法院改判和采纳344件,比上年分别上升30.7%、254%和50.2%。此外,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51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纠正4059件,提起诉讼2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