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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诉讼服务规范省级标准发布

诉讼立案更便捷

  本报杭州1月17日讯 (记者 钱祎 白丽媛 通讯员 高媛萱) 1月1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将于1月2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相关的省级地方标准,也是我省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项新举措。

  “诉讼服务中心要建成什么样,提供哪些服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系统的标准可供参照。”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说,为解决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确保诉讼服务工作有章可循,2017年湖州市南浔区法院率先制定诉讼服务中心运行地方标准规范,“在此基础上,省高院结合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已基本建成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新型诉讼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将该标准规范提炼上升为全省普适标准。”

  此次发布的标准共有4个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大厅服务、热线服务和网上服务,明确规定了机构设置、服务场所、人员支持和安全保障等内容。特别是在强化诉讼服务监督机制方面,进一步明确投诉处理模式,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其中要求大厅服务立案申请的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目前,全省105家法院已基本建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已完成网上立案91万件、跨域立案6859件,网上立案率达到61%,并会同福建完成全国首例跨省立案。

  我省诉讼立案方式越来越便民,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实现人民调解窗口、律师调解工作室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并在“互联网+”智能诉讼服务上持续发力。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诉讼立案更便捷 2019-01-18 9271396 2 2019年01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