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9 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