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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充实监察力量 紧盯小微权力

永康组建基层监察“三员”队伍

  本报讯 (永康日报记者 张赤奎 林群心 程轶华) 日前,永康创新组建基层监察“三员”队伍,以此突破基层监察力量不足的瓶颈。

  今年7月,永康市监委向16个镇(街道、区)派出监察办公室,共配备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主任16名、副主任16名、监察员43名。监察办公室的组建,将监察职能延伸至镇村。但与基层监察对象的数量相比,监察力量仍显不足。

  为此,永康市监委在此基础上,组建基层监察“三员”队伍,即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助理监察员、村(居)监察联络员和村(居)监察信息员,进一步充实基层监察力量。每个镇(街道、区)配备2名助理监察员,原则上从镇(街道、区)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部门派出镇(街道、区)的公职人员中择优聘任;每个村(居)配备1名监察联络员,一般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每个村(居)配备2名至3名监察信息员,原则上从镇(街道、区)管辖的公职人员或辖区内常住人口中择优聘任。目前,由32名助理监察员、652名监察联络员、1365名监察信息员组成的永康基层监察“三员”队伍已基本选任到位。

  与此同时,永康市监委还出台了《永康市监察委员会派出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汇编》,将监察办公室工作办法、“三员”工作办法、监察办公室工作报告制度、监察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等8项基层监察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并编印了《永康市监察委员会派出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日常监督和政务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书参考样式》,为基层监察工作提供具体指南,全面提升基层监察工作水平。

  派出监察办公室、组建“三员”队伍、出台配套制度,永康市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1+3+X”制度体系已经形成。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永康组建基层监察“三员”队伍 2018-12-13 8952339 2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