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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46版: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特刊

农业银行与
农村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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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报制图:陈仰东

农业银行与

农村金改

  起步形成阶段

  1979年-1984年

  为适应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农村生产,农业银行于1979年从人民银行中独立出来,成为第一家专业银行,专门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的金融服务、管理支农资金、领导农村信用社及发展农村金融事业等。

  发展定位阶段

  1985年-1996年

  1994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承担农业银行原来所承担的政策性职能,包括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实现农业银行政商分离,并成功转型为国有商业银行。

  整顿调整阶段

  1997年-2002年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1997年11月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

  多元发展阶段

  2003年-2007年

  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基本原则,逐步在全国开展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和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

  质量效益阶段

  2008年-2018年

  2010年在A+H股成功上市后,农业银行迎来全新发展时期,浙江分行迈上了质量效益发展新道路。

  丽水农村金改成效

  2012年至今

  2012年

  201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政府联合发文,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2014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期间,对丽水金融改革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做法给予肯定,认为“丽水的做法很好,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保障了农民权益,方便了经营大户,值得继续探索下去”。

  2015年

  丽水市青田、龙泉、缙云3个县(市)获得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资格。丽水成为全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最多的设区市。

  2016年

  在全国率先推进农房三权分置,创新开展农房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2017年

  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2018年

  2018年6月6日,丽水市政府召开发布会,介绍农村金改司法保障工作,并发布《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司法保障工作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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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浙江日报2018-12-1000023;浙江日报2018-12-1000022;浙江日报2018-12-1000021;浙江日报2018-12-1000020;浙江日报2018-12-1000016;浙江日报2018-12-1000026;8805862;浙江日报2018-12-1000014;浙江日报2018-12-1000013;浙江日报2018-12-1000015 2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