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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42版: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特刊

人民调解大事记

  1981年10月

  全省首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1982年12月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群众自治的基本制度载入宪法。

  1984年3月

  省司法厅单设人民调解处,统一指导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后更名为基层工作处。

  1989年6月

  国务院第37号令公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1993年

  全省开启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活动。

  1999年2月

  淳安与桐庐、建德、临安3县(市)建立人民调解联合委员会,成立省内首个跨乡(镇)人民调解联合协调小组和毗邻村调解联合委员会。

  2001年

  全省各地建立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大大提高化解复杂疑难纠纷能力。

  2006年

  建德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以奖代补”政策,专门奖励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

  2011年1月

  《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人民调解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

  2013年

  省司法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警调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以设立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主,以纠纷移送、协助调解等形式为辅的“警调衔接”模式。

  2014年3月

  浙江省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广大人民调解员有了自己的“娘家”。

  2016年11月

  省司法厅印发《浙江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2018年5月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温州召开,浙江省在会上作“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介绍。

  浙报制图:顾光帼

  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诸暨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1990年4月,绍兴市召开推广枫桥区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经验现场会。

  人民调解大事记

  2011年,诸暨法院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发放便民联系卡。

  (以上照片由诸暨市委政法委提供)


浙江日报 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特刊 f0042 人民调解大事记 2018-12-10 浙江日报2018-12-1000014;浙江日报2018-12-1000037;浙江日报2018-12-1000034;浙江日报2018-12-1000036;浙江日报2018-12-1000033;浙江日报2018-12-1000035;浙江日报2018-12-1000013;8762106;8927315 2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