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
浙报制图:戚建卫
村级河湖长
39912
乡级河湖长
18480
县级河湖长
2980
市级河湖长
省级河湖长
8
299
民间河长约10万余名
省级河长 主要负责协调和督促解决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的重大问题
市、县级河长 主要负责协调和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方案
乡级河长 主要负责协调和督促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具体任务的落实
村级河长 主要负责在村(居)民中开展水域保护的宣传教育
河长职责
共有各级河湖长6.1万余名
浙江五级河湖长体系
浙江河长制发展历程
河长制成效
十多年来,浙江不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系,倾全力治水、管水、护水,改善了生态环境,蓄积了发展动力,赢得了百姓点赞。
清三河
2013年来,全省共清理垃圾河6500公里、黑臭河5100公里。
剿劣水
2017年底,6个省控、27个市控、25个县控劣V类水质断面和16455个劣V类小微水体实现整治销号,全省劣V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小微水体基本消除。
提水质
221个省控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从2013年底的63.8%,上升至2018年10月底的83.7%。
促转型
2013年来,共整治脏乱差、低小散企业11.8万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3万家。
得民心
生态环境满意度从2013年的57%提高到2017年的78.5%。涉水信访量从高峰时的每年1.8万件下降至1.2万件。
浙报制图:戚建卫
● 2003年
长兴县下发文件,在全国率先对城区河流试行河长制。
● 2011年
浦江县发文,明确沿江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为“江段长”。同年,慈溪市、原绍兴县、海宁盐官镇开始推行河长制。
● 2013年
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实施“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并出台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 2015年
我省将河长制下沉到行政村一级,构建起五级河长体系。
● 2016年
中央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全国推广浙江等地的河长制经验。
● 2017年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标志着我省各级河长及河长制工作进入依法履职新阶段。
● 2018年
按照中央印发《关于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浙江全面深化湖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