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整治水源地环境
水源地环境问题逾九成“销号”
记者 江帆 通讯员 邵甜
本报讯 (记者 江帆 通讯员 邵甜)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截至11月底,全省224个县级水源地问题已完成整治223个,完成比例达99.6%。目前,仅剩绍兴汤浦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问题尚在整改之中,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我省将水源地环境整治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举一反三”工作结合,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采用发文督办、向市委书记致信、现场督查督办、交叉检查、集中约谈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在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中,各地因地制宜,利用无人机探测等手段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进行详细的检查。针对目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农田的现状难以改变、村庄整体搬迁成本高的问题,遂昌投资6000多万元实施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工程。象山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斥资2000万元完成3家企业补偿搬迁。全省还通过建立专项行动微信工作群,建起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并按月持续通报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水源地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整治滞后地区找准差距、精准发力。
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多轮次督查,核查督办水源地环境整治情况,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做好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我省还结合实际细化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销号要求,“一个问题、一个销号报告、一本销号台账”,规范销号流程,完善台账资料,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生态环境部也对我省有关工作予以肯定和表扬。环境监察简报(水源地专刊)通报表扬了我省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以及龙泉市等有关县(市、区)在水源地环境整治中涌现出的好经验与好做法。
为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果,我省接下来计划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结合传统台账检查和现场核查,核实核准问题整治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