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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后,他下决心自首

外逃18年,温州一名职务犯罪案嫌犯终归案

  本报讯 (记者 沈吟 通讯员 哲天行 颜新文) “在国外逃亡的这些年,我总是担惊受怕,常常夜不能寐,甚至连父亲逝世都未能为他守灵奔丧,每每想起在国内家中的老母亲和亲人们,总让我潸然泪下,悔不当初。”11月24日,温州市职务犯罪案件在逃人员徐少斌,从西班牙巴塞罗那乘机抵达上海,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1972年出生的徐少斌曾有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科员,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他人生的重大拐点发生在1998年,由于一时贪念,他利用工作之便,侵吞了经手保管的公用经费6.5万元。

  因为没人知晓,徐少斌更加胆大妄为。1999年12月,徐少斌再次将后续经手保管的公用经费10万元侵吞,并全部挥霍。眼看公用经费即将被启用,徐少斌深知侵吞之事难以隐瞒,于2000年4月私自离岗,逃亡国外。

  当年7月,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发现徐少斌案发后潜逃在外,无法归案。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11月决定对该案中止侦查。

  不过徐少斌一案并未就此石沉大海。近年来,在省、市追逃办的坚强领导和有力协调下,鹿城区纪委、监委多次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部署落实追逃追赃工作,完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追逃合力。

  “今年4月,我们成立了专案追逃追赃小组,专门负责徐少斌涉嫌贪污案。”鹿城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说,他们通过多方打听,联系上了徐少斌的兄妹,进行政策宣讲与亲情感化工作。几个月下来,徐家兄妹虽然答应配合组织做劝返工作,但始终不肯透露徐少斌的确切地点,只是转述徐少斌的有关想法和顾虑。此时的徐少斌,对回国自首还犹豫不决。然而办案人员不气馁,仍然定时联系徐家兄妹。

  转机发生在今年8月,国家监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公告》,规定在逃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相应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办案人员带去的这一消息,让徐少斌看到了宽大处理的希望,下定了自首的决心。9月28日,徐家兄妹终于透露,徐少斌目前居住在西班牙,并让办案人员与他互加了微信。此后几天,徐少斌与办案人员频繁联系,并与专案组有关领导直接电话沟通,终于打开了心结。10月14日,徐少斌通过微信发来亲笔书写的《自首意向书》。“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终于鼓足勇气决定回国自首。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坦诚接受法律的审判。”徐少斌还通过我国驻西班牙大使馆表达了回国自首意愿。至此,追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公告还规定,有效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经济损失,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徐少斌在兄妹的帮助下,于11月12日积极退回了赃款。

  11月23日,徐少斌乘上了从巴塞罗那飞往上海的航班。24日,他终于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家乡温州,见到了白发苍苍的母亲和久违的亲人。

  多年来,徐少斌一直在西班牙、意大利的几个城市辗转躲藏。由于没有合法身份,他只能靠在餐馆打“黑工”,勉强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困苦。

  对于徐少斌而言,他迎来了一个重生的机会。他诚恳地说:“出逃不是出路,认错方有归途。希望所有在逃人员都能尽快自首,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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