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摘录
《龙泉司法档案选编》
分布于民国七年(1918年)九月至次年十月间的29件档案讲述了一个古代青瓷仿制者的遭遇。生于晚清龙泉的廖献忠潜心钻研,成功仿制宋代官窑瓷器。有人从他手里买了仿古瓷器,又当作真古瓷出售骗人。官司打起来后,调查到了廖献忠头上,自觉上当的买家把廖家的瓷器和未完工的半成品都收缴而去。廖献忠遂也提起诉讼,并呈文到浙江省长公署和浙江实业厅。省城的官员最后做出了这样的表态:仿古和伪造不同,若廖献忠果能仿制古代官窑青瓷,理应保护。这个案子不仅让人们一窥百年前一位瓷人先辈的真实生活,也为了解民国早期龙泉仿古瓷情况提供了难得的资料。
宣统二年(1910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位叫廖增员的人因为自己山上的木材被人强砍而到龙泉县衙递交了状纸,与这张状纸一起呈上来的,还有长长的一件附件,附件上抄录的是8件契约,以及1张被告家族谱系图。然而,被告王朝信在辩诉中,同样提供了契约证明,它们是雍正九年(1731年)的一件遗书和嘉庆年间的一件卖契,用以证明这片山林是自家在嘉庆元年买进的产业。在后续的呈状中,双方就这些契约的真伪进行了激辩——结果却发现,原、被两告所提供的契约文书都有伪造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