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无欠薪保证金,这样收缴合理吗》报道引关注

海宁整改无欠薪保证金收缴问题

  本报讯 (记者 李鹏) 11月2日,本报刊发《无欠薪保证金,这样收缴合理吗》一文,反映海宁市海昌街道在收缴无欠薪保证金时,将其作为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所需场所证明的必要前置条件,在无欠薪保证金的退还流程上存在“一刀切”等问题。报道刊发后,海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即要求有关部门对报道指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迅速整改落实。海宁市纪委市监委牵头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问责工作。同时针对其他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

  据了解,海昌街道不再将缴纳无欠薪保证金作为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所需场所证明的必要前置条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海宁市人力社保局立即针对全市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规范完善制度流程,通过对守法诚信企业少缴或免缴、对发生过欠薪行为的或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企业提高缴存比例等办法,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为职工工资支付加强保障,为企业发展减负助力。

  海宁市委、市政府表示,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长效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举一反三,对“四风”问题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海宁整改无欠薪保证金收缴问题 2018-11-14 8653231 2 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