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禁而未绝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调查之六
见习记者 王湘云
面对饱受基层诟病的“奇葩证明”,近年来,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三令五申,明确要求全面梳理证明种类,该取消的要取消,该合并的要合并,减少证明事项、杜绝奇葩行为。然而,近日记者随省纪委督导调研组在基层察访时了解到,虽然社区的盖章项目现在有所“减负”,但各种奇葩“盖章”仍然禁而未绝。
记者在杭州市区某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室里看到,一本登记簿上密密麻麻写着连日来因各种原因盖了公章的项目。“这些证明都是杭州规定的涉及市直部门29项工作准入社区的盖章事项,我们可以盖,可很多准入事项之外的章,我们却盖不下去。”该社区负责人说。前段时间,一位居民在入职一所学校后,被要求填写一张个人情况表格,其中有一栏思想行为表现情况明确写明,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盖章证明,最后只能拿着表格到社区来。“虽然她的户籍是在我们这里,但人又不住这儿,思想行为表现我们也没有看到,该怎么证明?”该社区负责人对此十分无奈。
与之类似的“证明”,在基层并非个例。前不久,湖州市区一对老夫妻不慎遗失结婚证,由于双方的户口没有落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当地民政部门需社区证明双方夫妻关系后才能予以补办。“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这类证明不应由社区开具,最后我们没有开。”该社区工作人员说。
不少社区干部向记者反映,相关部门单位要求开具不该开的证明,常让社区陷入两难境地:开证明自己要负责任,不开证明会给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麻烦。
一位社区干部告诉记者,该社区有一位居民去年不慎划伤手掌,医院的医保办却一定要社区证明该居民的手是在家中划伤的。“上级部门强调过章不能乱盖,如若发现还会给社区扣分。”该社区负责人说,由于这位居民生活困难,通过医保可以为其节省数千元开支,权衡再三社区还是盖了章。
“社区公章在有些部门眼中变成了万能章。”湖州市区某社区负责人满腹苦水。去年,该社区一居民的妹妹入狱。姐姐想去探望妹妹,可监狱方要求姐姐所在社区必须出具二人为姊妹的关系证明。“社区不是亲缘鉴定所,我们只能证明姐姐是本社区居民。”该社区负责人说。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各地相继出台了社区盖章项目清单,给社区超负荷的公章“减负”,但据一些社区负责人反映,现实中很多时候无法按照规定执行到位。“只规范社区,而不约束相关部门单位,公章‘减负’很难完全实现。”一位社区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