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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基金助力浙江上市公司

  本报杭州11月12日讯 (记者 袁华明)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促进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部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引起流动性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提出了九条针对性政策措施。11月12日,记者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办)获悉,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与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已于当日正式签署框架协议,启动浙江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的组建工作。

  《意见》提出,发挥省级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此次我省启动成立的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目的正是为了实质性支持民营企业纾解困境,促进实体经济尽快实现转型升级。

  该基金采取母基金的运作模式,由政府引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经营原则,由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与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等共同出资100亿元人民币组成。

  母基金将选择具有强协同效应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地方政府共同筹建子基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工作。

  母子基金专业管理机构将按照市场机制和专业分析,筛选出拟支持对象。据了解,新组建的基金将对符合浙江省产业导向的实体经济领域优质上市公司以及专注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给予支持,同时也要求这些控股股东无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记录。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百亿基金助力浙江上市公司 2018-11-13 浙江日报2018-11-1300003 2 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