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正式实施
浙皖两省共护一江水
记者 金梁 通讯员 陆阳 徐峰
本报讯 (记者 金梁 通讯员 陆阳 徐峰) 一场守护水质的“生态约法”再次启动。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继续保护千岛湖不可多得的优质水资源,解决好新安江上下游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使得保护水资源提供良好水质的上游地区得到合理补偿,浙皖两省正式实施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
新安江是安徽的三大水系之一,流入浙江境内,注入千岛湖。为了守护这一江水,从2012年起,浙江和安徽两省开展了两轮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两省以水质“约法”,首轮试点设置补偿基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浙皖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年度水质没有达到考核标准,安徽拨付给浙江1亿元。第二轮试点按照“分档补助、好水好价”标准,浙皖两省各增加1亿元。
经过两轮试点,新安江两省交界断面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环境效益。2017年,千岛湖水质各项指标基本符合Ⅰ类水标准,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Ⅰ类水标准,市控以上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在全国61个重点湖泊中名列前茅,被列入首批5个“中国好水”水源地之一。
“这种补偿机制体现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新安江的水是流动的,上游水质好了,受益者是下游,所以下游为上游付出一些补偿是合理的。”省财政厅经建处相关负责人说,为了进一步建立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与安徽方面进行多轮磋商,终于成功签署了第三轮试点协议。
与前两轮试点相比,第三轮试点进一步优化水质考核指标。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反映出的近年来上游来水总磷、总氮指标上升等问题,在水质考核中加大总磷、总氮的权重;同时相应提高水质稳定系数,引导安徽方加大水质治理力度。同时,第三轮试点深化拓展补偿机制,在货币化补偿的基础上,增加了探索多元化的补偿方式以及上下游之间加强相互监督、联防联治等内容。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专家曹利江全程参与了第三轮试点实施方案的制订。他说,在调研沟通中发现,安徽很多地区迫切希望发展绿色产业,因此这一轮试点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浙江会加强与安徽在绿色产业培育、生态旅游发展等方面的产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