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省级机构改革人员
转隶和部门“三定”工作
记者 金春华
本报杭州10月30日讯 (记者 金春华) 30日,省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和部门“三定”工作培训会在杭州举行,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规定是机构存在、履职和追责的重要依据,是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具有严肃性、权威性、专业性和强制性。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准确把握人员转隶和部门“三定”工作重点任务,坚持稳妥有序,做好转隶组建工作;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把“三定”工作重心放在定职责上;坚持问题导向,协调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坚持综合设置,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坚持统筹协调,合理配置人员编制;坚持协同推进,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
人员转隶和部门“三定”工作是检验机构改革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纪律规矩,紧盯时间节点,坚决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稳,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据悉,各部门将迅速组织开展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人员转隶工作要求在11月12日前基本完成,部门“三定”工作在12月底基本完成。有关部门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