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省管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记者 吕玥
本报讯 (记者 吕玥) 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委获悉,近日,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雪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7月,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雪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经查,李雪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提供虚假说明,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与他人合伙经营获利,违规借用管理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雪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和廉洁意识,公器私用,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决定给予李雪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李雪平违纪违法所得;将李雪平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李雪平作了反思和检讨。李雪平在其忏悔录中剖析,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的“总开关”出了问题,放松了自我要求,混淆了“亲”“清”关系,多次与管理对象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以虚假出资收取分红、借款名义收受贿赂,走上掩耳盗铃式的歧途,最终自毁前程,毁掉一生。李雪平表示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同事,真诚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