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仁华同志请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
浙江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8年10月17日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王仁华委员提出,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王仁华委员的请辞。
王仁华委员提出,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王仁华委员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