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为干部容错免责出细则
59种失误不用怕担责
记者 李阳阳 通讯员 蒋立峰 徐学峰
本报讯 (记者 李阳阳 通讯员 蒋立峰 徐学峰) 近日,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朱终于松了一口气,本以为组织上要对他的失误进行处理,没想到是免于责任追究的决定。“经核查发现,他是为方便群众办事违反了相关规定,办事手续不全,存在一定工作失误,但并未造成不良后果,符合容错免责具体情形,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不予追究。”诸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并非个例,目前诸暨已有11名干部因符合容错免责具体情形,被从轻或免责处理,还有69名改革实绩突出干部被提拔重用。而这要得益于诸暨为容错画出了分界线,明确了59条容错免责具体情形,涉及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创新开展“一证通办一生事”改革、推进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等,相关干部不用担心失误担责。
诸暨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认为:“容错免责机制难就难在操作性上。早在2014年,诸暨就出台免责办法,因为规定的免责范围比较笼统,效果并不明显。这次以清单形式明确容错纠错的适用情形、政策边界和认定标准,真正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大胆推进工作。”
能够纳入免责情形,有一套严格流程。在相关单位提、行业专家审的基础上,经纪检、组织、法制办等联审把关,精准划线,厘清政策边界。之前就有71条拟免责情形被否决。
启动容错免责也很严格。一般要由党委(党组、工委)负责实施,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由组织部门负责受理调查,由市委作出结果认定;涉及市管以下干部的,由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职能科室负责,由单位党组织作出决定,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为避免错误“一容了之”“知错不改”,诸暨市还建立纠错备忘机制,鼓励引导“试错”的干部从小事抓起,积极主动承认错误,努力挽回损失。同时实行台账纪实,所有问责、免责案例“一案一档”,为精准问责、精准免责提供借鉴参考。诸暨市通过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制度“闭环”,实现防错、容错、纠错各环节全流程无缝对接,最终力求少犯错、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