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主体责任 打造清廉学校
省委教育工委
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教育清廉关系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社会长久清正廉明。这些年,在省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清廉浙江”建设,把清廉要求全面贯彻到人才培养各环节,全面落实到发展公平而有质量教育全过程。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明才能勇担当,我们十分注重从教育工委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同心同向,明晰主体责任,明晰第一责任,明晰“一岗双责”,推动全系统各级党委压实压紧清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坚持立德树人,把牢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治教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强化德育地位,聚焦德育重点,创新德育方式,着力打牢社会主义教育和学校的红色根基。
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行使。从问题出发,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推进简政放权,全省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办事项1890项,除涉密事项外做到全部网上办理;规范权力运行,陆续就规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等出台政策文件;强化权力监督,实现对高校、市县教育局、厅直属单位、省级教育学会的审计全覆盖、经常化,把权力切实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聚焦关键小事,提升群众获得感。着力推进“减负”,着力提高质量,把群众关键小事作为教育大事、实事来抓,把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清廉建设的重要检验标准。
建设清廉教育,铸造清廉学校,是一项光荣艰巨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推动全系统各级党委从严履行政治职责。强化主抓担当,结合机构改革建立教育工委专抓党的纪律建设工作机构,强化对清廉学校建设的组织协调。强化主角责任,增强学校角色定位,积极推动清廉建设要求在学校落地生根。强化主体自觉,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和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努力,把全省学校建设得更加清正廉明、清新和谐,使全省学生从小打好清廉底色,为清廉浙江建设作出教育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