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主动作为
树立起清廉浙江国企样本
省国资委
建设清廉浙江,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清廉浙江建设《决定》,省纪委全会对助力助推清廉浙江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指明了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省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努力在清廉国企建设上打开新局面、取得新进展,为建设清廉浙江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清廉国企建设是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清廉国企建设的责任主体,省国资委党委和全省国企党组织坚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从事关清廉浙江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清廉国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对清廉浙江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扛起清廉国企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在2017年底就出台省属企业层面的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意见,目前又制定覆盖全省国有企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突出讲政治、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清廉国企建设首要任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鲜明政治导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坚持促发展、强保障。坚持把清廉国企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推动清廉国企建设与改革发展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围绕打好标本兼治“组合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监督,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监督。
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是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省国资委党委将同全省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一起,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行动、更有为的担当抓落实,着力打造清廉浙江建设的国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