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8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