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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观点

打击统计造假应常态化

  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然而,个别地方政府却在统计数据上造假。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对5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而被问及“以后会不会曝光更多违法案例”,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未来对于统计造假行为的曝光将走入常态化和制度化。

  统计造假,与高质量发展相悖。今天的中国,并不需要靠片面的数据扮靓基本面。在发展思维和理念上,我们进入更加注重全面均衡发展、注重创新驱动发展、注重经济效益的阶段。但是仍有人不遗余力造假,这是悲哀的。这也说明,在某些地方,数据排名的思维、重量轻质的评价体系依然在运行,并决定着官员的升迁。否则,就不能解释这些地方官员为何甘冒风险“顶风作案”。

  企业产值、经营利润等构成了经济的“健康指数”,是决策的重要依据。数据造假,可能误导决策,对一地乃至一国形成重大影响。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面临外部复杂多变的不确定因素,更需要数据供给精确真实,便于宏观调控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地应对。若有官员还敢造假,这就不仅仅是对数据之“功”的贪婪,更是误导经济的鲁莽。

  对企业而言,统计造假背后更有一份“难言之隐”,需要各级政府加以体察。此次通报中,国家统计局反复提到,5个地方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篡改企业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些地方甚至“以入库奖励等方式诱导企业违规入库”。这背后,恰恰映射了企业在统计造假中的被动地位。国家统计局也再次强调,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如何切实保障企业的独立申报权利,还需要更加扎实的“藩篱”。

  前段时间,笔者就在调研中听到反映,有街道和乡镇工作人员在数据申报中反复召集中小企业开会。或是以各种“学习会”的名义,或是以“企业有税收问题”的名义,变相施压,要求那些在“规上”标准线附近徘徊的企业多报数据。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统计法》,也给中小企业增加了税收负担,与国家不断出台的降税减负举措相违背。

  治理统计造假,既要破除GDP崇拜、数据崇拜的政绩冲动,更要有惩戒造假行为的“撒手锏”。这次国家统计局的通报让企业看到遏制统计造假的决心和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人大等执法监督机构,还要不断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公布惩戒结果,形成有力倒逼,方能将统计造假有效铲除。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6 打击统计造假应常态化 2018-09-19 浙江日报2018-09-1900004 2 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