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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经济

让新业态向阳生长

  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商法近来颇有刷屏之势,“再见微商”“再见代购”的声音也此起彼伏。

  作为我国在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商法的落地填补了行业空白,它所描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一概念,首度将微商、代购、直播等此前不受管束的业态纳入监管范围。这对提升行业透明度、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自是利好:针对部分代购真假掺卖的销售方式,经营主体的可追溯,让消费者有望“按图索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更多守法经营者来说,电商法绷紧的这根弦,也对肃清“鱼目混珠”的代购队伍起到积极作用,让良币驱逐劣币。

  用立法来规范,并不是打压电商平台,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消费环境。让人们在电商消费中的不公平不透明体验大大减少,对电商这一新业态的健康成长增进了信心。可以预料,消费体验改善、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的背后,将为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更大的利好。

  对“先上车后补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而言,电商法释放出规范和鼓励其发展的积极信号,而针对具体问题的裁量仍有较大操作空间。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空间”将随着行业发展和具体事例的实践补充渐趋完善,为新业态的向阳生长找到更合适的方式。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6 让新业态向阳生长 2018-09-14 8264647 2 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