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
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落实本行动计划的情况。省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办法。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