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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生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被列入义乌市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7日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6日(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16时)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5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六、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5232721、85232715

  2.联系时间:工作日9时~11时30分,13时~17时

  3.联系人:周先生、刘先生、李先生

  4.关于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控制红线图等材料,请登录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义土挂〔2018〕58号

  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义规条件[2018]0414号规划条件。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3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拟对永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方神州珠宝有限公司、浙江军马神铝业有限公司、浙江华夏包装有限公司、诸暨市利义工贸有限公司五户债权进行组包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截至公告日,该5户债权本金余额合计131136060.94元,抵押物均位于诸暨市,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9月13日

  我分公司拥有对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公告日,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28337405.86元,暂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的利息438978.86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西山东路34号的办公用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证载建筑面积687.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4.73平方米,最高额抵押1100万元;由林南福、谷彩云以名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景山勤奋组团17幢403室的住宅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证载建筑面积91.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0.30平方米,最高额抵押110万元;由黄建光、谷秀忠以名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景山勤奋组团3幢裙房103室的商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证载建筑面积2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11平方米,最高额抵押40万元;由李和平以名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勤奋组团3幢105室的住宅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证载建筑面积51.0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8平方米,最高额抵押60万元;由何蜜以名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住宅区四组团6幢201室的住宅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证载建筑面积112.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7平方米,最高额抵押101万元;由何敏、何群利、潘丽娟、贾晓录以名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金宏锦苑1幢412室的住宅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证载建筑面积123.1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81平方米,最高额抵押132万元;并由保证人温州市中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胜芬、张海忠等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9月13日

  业务通告

  编号:20180005

  尊敬的客户:

  因公司业务调整,“短信助手”业务将于2018年10月份下线,届时我们将统一为您退订业务。

  特此通告,详询1008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浙江日报 生态 00010 2018-09-13 浙江日报2018-09-1300005;浙江日报2018-09-1300003;浙江日报2018-09-1300004;浙江日报2018-09-1300006;浙江日报2018-09-1300008;浙江日报2018-09-1300009;浙江日报2018-09-1300007;浙江日报2018-09-1300019;浙江日报2018-09-1300018;浙江日报2018-09-1300020;浙江日报2018-09-1300013;浙江日报2018-09-1300010;浙江日报2018-09-1300017;浙江日报2018-09-1300012;浙江日报2018-09-1300014;浙江日报2018-09-1300015;浙江日报2018-09-1300016;浙江日报2018-09-1300011 2 2018年09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