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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浙江部署社保费和
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本报杭州9月7日讯 (记者 李知政 通讯员 虞立教) 9月7日下午,我省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我省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划转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了解到,我省税务部门从1998年开始代征社会保险费,目前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已全面实现税务部门征收。此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我省的主要任务就是做好“城乡居民两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其他非税收入项目的征管职责划转。

  我省将聚焦重点,平稳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进一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交接;加强各部门横向和纵向的集中配合,联合做好划转前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结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是提升我省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接下来,我省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保费和第一批划转非税收入项目的业务交接工作,以及各信息系统的联调测试、模拟运行。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保费和先行划转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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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8 8217217 2 2018年09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