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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率先建成覆盖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

擦亮“信用浙江”金字招牌

  本报讯 (记者 刘乐平) 日前,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初步构建了“全覆盖、无死角”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根据《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全省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评价模型总分1000分,除自然人外,形成了优秀、良好、中等和较差四个信用等级。

  去年以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围绕“531X”工程(“5”是指聚焦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五类主体,“3”是指构建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奖惩、信用综合监管等三大体系,“1”是指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X”是指推动信用在若干领域的应用),加速推进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不断迭代优化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企业公共信用评价覆盖全省230.3万家企业;完成全省户籍人口公共信用评价,覆盖全省18周岁以上户籍人口4147.6万人;完成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覆盖全省49035家社会组织;优化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覆盖全省23379家公益类事业单位;完善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覆盖100家地方政府和4072个政府部门。

  省信用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信用评价,形成标准化公共信用信息体系,同时为更加全面、科学地判断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综合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省将在迭代完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基础上,开发信用档案、红黑名单、专用数据和信用指数等信用产品,形成科学的公共信用产品体系。通过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政府数字化转型信用应用模型,实现与部门和地方政府深度数据共享,建立信用监管精准协同机制,最终实现政务全面应用。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擦亮“信用浙江”金字招牌 2018-08-30 8138953 2 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