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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一份扶贫文件被废止,为何群众却点赞

农村困难家庭圆安居梦

  本报讯 (记者 聂伟霞 斯信忠 通讯员 朱丹萍) 8月20日,顶着炎炎烈日,仙居县安洲街道柱岩村党支部书记王寿龙来到80多岁的低保户李奶奶家,为她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便是仙居县刚刚出台的《仙居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根据新规,像李奶奶一样的农村困难户申请危房修缮,可以得到最高1万元的补助,她只要出少部分钱,就能把危房修好。“太感谢政府了!”李奶奶说。

  “废除不合理的旧政策,就是酷暑里下的‘及时雨’。”仙居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郦森迪说。

  保障农村困难家庭住房一直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200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计划到2018年底前,率先在全国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任务。

  自2009年起,仙居将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救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15年又出台了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方式、标准以及工作程序、资金管理等。救助工作让不少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但是由于条款设置不够精准,还有一些特困的家庭被挡在了救助门外。”郦森迪说。

  今年2月,在仙居县开展的大调研活动中,相关部门深入基层了解扶贫等政策落实情况。郦森迪走访低保户李奶奶家时,发现老人住房条件艰苦。泥木结构老房子内放着简陋的床,几步外便是灶台,窗户用一层塑料纸挡着,雨水会漏进屋里。

  “按照县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政策,李奶奶可以享受救助,为什么房屋不整修?”郦森迪向村干部了解情况。

  “前几年申请过补助款,因为李奶奶无力承担自筹的部分,只好放弃了。”王寿龙解释,根据此前的《仙居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细则,农村困难群众进行住房修缮改造,救助资金不超过救助面积标准内工程造价的50%。李奶奶修缮房子至少需要1万元,需要自己先垫付资金,等房子验收合格后,政府补助额最高为5000元。

  类似的事例在调研中发现多例。郦森迪说,政策红利无法救助最困难的群众,精准扶贫效果必然打折扣。2018年3月23日,仙居县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落实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3月底,这份已经实施多年的文件被废止。

  随后,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等多部门走村入户。经过近5个月的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后,一项带着“温度”的新政终于出台。

  “补助标准更细化,资金发放更直接。”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政增加资金投入,加大了对特别困难家庭倾斜支持;危房修缮(租用)每户补助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危房新建、改建、扩建、置换住房每户补助标准从9000元提高到1.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人群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原则上可上浮20%;资金发放更直接,第一次拨款时间为改造住房开工后半个月内,拨款金额为补助资金的50%。

  “有了新政策,我要马上申请改造家里的危房,以后遇到刮风下雨,再也不用搬来搬去了。”柱岩村60多岁的低保户王利友说,新政策对低收入农户来说,多了一份新希望。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0 农村困难家庭圆安居梦 2018-08-28 8061423 2 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