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文化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拥有对瑞安市百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瑞安市正龙汽摩配有限公司、温州金茂制衣有限公司、浙江丹妮夫眼镜有限公司、浙江地中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丽水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乾通煤炭物资有限公司、浙江五洲实业有限公司、丽水市神洲布业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公告日,债权情况如下:

  一、瑞安市百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40000000.00元,暂计算至2013年7月21日的利息3303840.75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瑞安市百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瑞安市飞云新区的工业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000平方米,抵押金额为最高额6100万元;并由LuhMicheal(美籍华人)承担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二、瑞安市正龙汽摩配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8969284.09元,暂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的利息208688.63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瑞安市正龙汽摩配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瑞安市塘下韩田工业区凤凰西路33号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厂房建筑面积4562.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36.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抵押金额为最高额840万元;并由瑞安市飞瑞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浙江瑞盛汽摩配有限公司、瑞安市高林摩配有限公司、朱正龙、曹碎柳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温州金茂制衣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9000000.00元,暂计算至2013年7月21日的利息1013972.90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浙江麦仕凯琳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温州市瓯海郭溪镇凰桥村燎原中路151号的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面积1996.08平方米,抵押金额为最高额1000万元;并由成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麦仕凯琳服饰有限公司、杨秀梅、张文华、张盛夏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浙江丹妮夫眼镜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9780000.00元,暂计算至2013年7月21日的利息1279029.58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温州市瓯海周氏光学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镇东村巨标路1号的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面积1360.13平方米,抵押金额为最高额1000万元;并由浙江省京温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周氏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市大展材料建筑有限公司、陈玉林、洪建新、陈玉演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五、浙江地中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9935356.40元,暂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2560553.16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浙江地中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该在建工程建筑面积15567.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0553.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抵押金额为最高额3377万元;并由黄泉恩、黄正、李娟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六、浙江丽水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0元,暂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3822190.26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保证人夏剑锋、徐靓、丽水有朋化工有限公司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七、浙江乾通煤炭物资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7996951.22元,暂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5636128.64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浙江德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565、567、569、571、573、575号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223.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9.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抵押金额为最高额2623万元;并由浙江德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蓝跃洪、刘慧君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八、浙江五洲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53668050.51元,暂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16810947.89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浙江五洲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丽水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351号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厂房建筑面积247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4319.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抵押金额为最高额6685万元;并由浙江上尚光能有限公司、温州五洲人造革有限公司、张才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九、丽水市神洲布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307743.06元,暂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2403200.64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浙江五洲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丽水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351号综合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办公楼建筑面积7948.67平方米,抵押金额为最高额1030万元;并由张才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九户债权本金余额合计185657385.28元,我分公司拟对上述九户债权进行组包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8月24日


浙江日报 文化 00009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18-08-24 浙江日报2018-08-2400015;浙江日报2018-08-2400016;浙江日报2018-08-2400017 2 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