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解决“温饱和生存”到解决“融入和共享”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进入新阶段
近日,在长兴县小浦镇八都岕5个村联合建起的养蜂扶贫基地里,第一批蜂箱经过不到3个月的精心养殖管理,产出总价约55万元的原生态蜂蜜2000多公斤,将给低收入农户户均新增5000多元收入。
由当地政府引导帮助组成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等运行模式,挖掘特色产业,推动低收入农户就近创业、就业,这是长兴县着力减缓相对贫困,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生动实践,也是我省当下实施扶贫开发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坚决落实中央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创新精准脱贫方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扶贫开发路子,我省成为全国各省区农民收入最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区域发展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2017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775元,全面完成了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可以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已从消除绝对贫困阶段,全面进入减缓相对贫困的新阶段。” (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省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今后浙江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目标已不是解决“温饱和生存”问题,而是解决“融入和共享”的发展问题,让低收入百姓同全省人民一道进入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努力朝着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关键在于增强发展力。2013年以来,全省各地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农家乐、电子商务、来料加工等项目,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持续加快,收入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经营性收入比重下降,多种经营性收入明显增加,工资性收入逐步提高。
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要致力于提高保障力。5年来,全省各地通过扎实推进异地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开展金融帮扶和科技帮扶、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等方式,使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发展的外在环境和发展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同时,各类综合性制度保障也在不断加强。2017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30元,养老服务覆盖97%建制村。
通过实施结对帮扶、特扶计划和山海协作工程等,我省区域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这对于低收入农户的带动作用也十分明显。2013年到2017年,省级229个单位组成29个帮扶团组,为2000个扶贫重点村落实帮扶项目5000多个,到位帮扶资金6.64亿元,引进资金8.17亿元。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新时代的浙江,将以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作为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载体,不漏一村、不落一人,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