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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拟成立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并设有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取得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的,方能参与本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并取得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五、竞买申请时间。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28日15时(节假日除外),登录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15时(节假日除外),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六、挂牌时间:2018年8月17日9时至2018年8月30日14时止(节假日除外),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资格审核。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定金在出让金的最后应缴纳部分缴清后方可转为出让金)。

  (二)地块出让红线范围内若涉及水、电、通讯等管线、人防等设施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若涉及管线等设施搬迁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地块内具有可开采建筑用砂资源,地块内的砂石资源采矿权在成交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土地受让人(出让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和国土部门批准出让价为准)。

  (四)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7]93号),本次出让地块住宅建筑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住宅全装修标准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号DB33/T1132-2017)和浙江省《住宅全装修设计技术导则》执行,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实施(回购安置房毛坯交付)。其他建设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2018]01号》。

  (五)沿地块东北角位置配建社区服务中心一处,设置在第二层,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沿地块东北角位置配建社区医疗服务站一处,设置在第二层,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站产权无偿移交给婺城区人民政府。

  (六)地块西南角沿婺州街、婺江西路须集中建设回购安置房,回购安置房建设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其建设用地面积12284.96平方米,回购安置房建设规模、户型、套数、栋数等按金华市婺城区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婺城区二七凤翔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约定执行。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认真阅读该地块出让文件要求开发建设回购安置房条款内容的约定和《婺城区二七凤翔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该地块出让文件要求开发建设回购安置房条款内容的约定和《婺城区二七凤翔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有关承诺及风险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须自签订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金华市婺州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婺城区二七凤翔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并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

  (七)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拍卖(或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联系电话:

  (0579)82398090  13505797281

  联系人:刘先生、杨女士、郑先生

  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铁岭头支行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为人民币。

  金市土让告字[2018]19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网上挂牌出让位于金华市二七区块婺州北街东侧、婺江西路北侧、长山街西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8日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婺城区人民政府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7日

  经批准,对原于2018年7月28日公开发布的金市土让告字〔2018〕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涉及《婺城区二七区块凤翔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第三条“建设标准”第二款“建设标准和要求”第2项调整为“建设标准:回购安置房建设标准除毛坯交付以外,其余建设标准均与本地块内开发的其他商品房建设标准相同。回购安置房须与本地块内开发的其他商品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先行竣工验收。”删除原条款中“回购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地块内开发的其他商品房方可预售”之内容约定。另,原公告出让时间安排及除该条款之外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金市土让告字〔2018〕19号

  部分条款内容调整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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