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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团购房 法律不买账

  惩治贪腐就是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必然要对一切以权谋私的新花样刨根究底、穷追猛打。

如此团购房 法律不买账

张 萍

  近日,媒体报道《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大雁塔附近均价4495元/平方米》刊发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西安市纪委监委已成立专项调查组介入调查。

  被媒体曝光的西安市规划局部分人员,能以不到市场价一半的价格拿下大雁塔附近的房产,而该小区又“恰巧”存在超面积加盖、注册资本过低、预售手续不足等一系列嫌疑,两厢对照,怎么能不让人觉得“皮裤套棉裤,必有缘故”呢?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的,以受贿论处。自从官员低价买房被纳入追责范畴以来,为什么还有官员、职能部门敢以身犯险?究其原因,是因为背后的利益太诱人。

  一些城市房地产市场一路高歌猛进,老百姓为了一套刚需住房,甚至要穷尽几代人的财力,有的还需要排队摇号等资格。以权谋房就“简单”多了。表面看,官员也出了钱,也有正规的购房合同,拿到的房本大大方方写着本人的名字,和开发商就只存在买卖关系,一个愿卖、一个愿买,旁人没有什么好说的。有的还要经过亲戚、朋友转手一遍,官员并不直接出面,隐蔽性大大增强。但如果透过表面正常的市场行为就会发现,里头藏的还是权力寻租的“烂肚肠”,本质上就是不折不扣的贪腐。

  一般人印象里以权谋房大多是官员个体的行为,是各种“房叔”“房婶”,而像这种团体“窝案”,打着集体团购房、单位福利房的旗号,更有隐蔽性。如果事实成立,依然难逃贪腐的本质。比如2011年山西省国资委部分领导干部被爆低价团购豪宅,处级干部面积达到265平方米,一位领导干部居然回应称这属于国资委“团购”的商品住宅楼,便宜很正常。

  超出法律允许范畴、违背市场规律的“团购房”“福利房”,就是以权谋房的新变种。随着反腐向纵深推进,各种贪腐花样也在不断翻新,搭上了流行的话语体系,就以为带上了市场行为的合法“帽子”。“团购”一词,本意是指消费者联合起来一同购买以增加议价能力的购物方式,但是在火热的房产市场上以“腰斩”的价格购房,可就远超团购的范畴了。涉及其中的干部职员,如果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企图坐享从天而降的“百万级”差价大礼包,可能太天真了点。

  官员手里之所以握着可以为房地产公司输送利益的公章,正是因为老百姓信任他们能够为民谋利。不管手段多隐蔽,暗度陈仓的事情早晚会暴露。惩治贪腐就是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必然要对一切以权谋私的新花样刨根究底、穷追猛打。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5 如此团购房 法律不买账 2018-08-07 浙江日报2018-08-0700004;7956162 2 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