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 2 号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已于2018年7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已于2018年7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