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综合

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经民主推荐、浙江省第九次全国检察“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审、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初审同意,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先 进 集 体

  全国模范检察院候选单位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定位,在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加强机制创新及夯实基层基础等各方面均取得突出成绩,特别在“枫桥经验”传承发展上形成特色品牌,被《人民日报》《浙江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多次报道,打造出“枫桥经验”诸暨检察样本,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浙江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等荣誉,2013年至2017年连续五年获评“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等功集体候选单位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忠诚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品质,积极打造江干检察品牌,先后推出“智慧检察”“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工作机制、“钱潮论剑”文化品牌等多项在检察系统有重大影响创新成果,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2017年荣记集体二等功。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着力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构建四位一体非公经济检察保障机制,创立行政执法监督“八段式”工作方法,全国率先推进刑事案件警察出庭作证机制,各项工作创新务实有效,先后有8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记功表彰,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2013年、2015年和2016年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地域特色,主动对接绿色发展,成立生态环境检察部门,组建驻区森林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实行类案一体化高效办案模式,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2014年、2015年和2017年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大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突出司法为民使命,努力延伸检察触角,不断创新司法办案机制。从严治检,文化育检,先后有103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记功表彰,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2016年、2017年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以上推荐对象公示时间5天(2018年7月23日~27日)。如反映问题,可在公示期间直接向浙江省第九次全国检察“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1-88810156)反映。书面举报违法违纪问题的,应署实名。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79号,邮编:310012。

  浙江省第九次全国检察“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日报 综合 00009 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公示 2018-07-23 浙江日报2018-07-2300009;浙江日报2018-07-2300010;浙江日报2018-07-2300026;浙江日报2018-07-2300027 2 2018年07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