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
的足迹
浙报制图:吴雄伟
2005年3月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深入研究和扎实推进建设法治浙江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是省委常委会议第一次研究建设法治浙江。
2006年4月
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2006年12月
习近平同志在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自觉而有效地把建设法治浙江结合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确保我省法治建设工作整体上走在全国前列。
2012年6月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科教人才强省和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生态浙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4年12月
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
2017年6月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法治浙江。
2017年11月
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走在前列。
浙报制图:吴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