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领域监管更规范
桐庐:“跟”着清单去执法
记者 金春华 县委报道组 钱凌芸
本报讯 (记者 金春华 县委报道组 钱凌芸) 近日,桐庐县市场监管局6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正在接受岗前培训。从事市场监管工作多年的县稽查大队大队长石虹岗也去旁听,触动很大,“感觉以前我们去现场执法,就带一根‘体温计’,查得如何全靠工作人员的经验;现在带‘CT机’去,可以一个部位一个部位精准扫描。”
石虹岗口中的“CT机”,是指行政执法监管清单。桐庐是我省全面推开行政执法监管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的试点地区之一,6月底,该县已完成食药监领域监管清单的梳理,为全省面上编制工作提供了经验。
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和要求,是今年“最多跑一次”改革七大重点工作之一。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潘小英介绍,试点工作主要以部门行政处罚事项为基础,逐项梳理细分违法行为,根据各类违法行为确定监管检查项目,形成部门监管清单,并匹配行政处罚标准,随后根据“高频与非高频”“重点与非重点”以及“监督检查对象类别”进行分类编码,“把笼统的法条变成了精确的操作”。
比如,在省权力事项目录中,“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以及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是一条法律条文,规定了3种违法行为,就相应划分3个权力子项,然后结合日常监管经验,给每个子项梳理出具体化、实践操作性强的监管项目。如“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这一子项,就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场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等5条监管项目,每个权力子项、监管检查项目匹配对接行政处罚。
清单的意义在哪里?首先就是对监管权力的规范化。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范军良“试验”过按照清单进行执法监督。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对象明确划分了食品生产者、食品流通经营者、“三小一摊”等9种类型,执法人员就按照类别进行监管,对照清单,哪些事项该查、查出问题该怎么处罚一目了然,不易遗漏也不会违规处罚,带的几名新手也能很快上手,查起来不再心慌。“清单厘清了监管的边界,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部门的权威性。”范军良说。
更为重要的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得到了有效保障。桐庐县编办主任黄建军介绍,在实施“标准地+承诺制”后,企业主的主体责任增加,不少企业希望监管部门能靠前服务,及早给予指导纠错,清单的梳理和公布,使得企业主也有了“标准答案”,实现“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
据悉,目前当地所有涉及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其他领域的监管清单,也在紧锣密鼓编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