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成立
记者 李知政
本报杭州6月15日讯 (记者 李知政) 6月15日上午,在庄严的升国旗、唱奏国歌仪式后,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的成立表示祝贺。
此次浙江省国税局、浙江省地税局机构合并,是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进行的省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成立后,将具体承担全省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有效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
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此前,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已经实现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下阶段,浙江省内各市、县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纳税人在省内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享受“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