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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政治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收购的浙江易富钢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公告日,浙江易富钢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50000000.00元,暂计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余额为8272387.06元。该户债权的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杭州康桥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21.2万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由丁子越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元华公寓2幢310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203.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4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杭州富康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康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康桥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绿业钢铁有限公司、浙江联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丁文相、陈玉花、鲁旭东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6月14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收购的浙江雄绅制衣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公告日,浙江雄绅制衣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2971856.98元,暂计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余额为1903465.96元。该户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周锡培、周晓庆持有的位于诸暨市大唐镇鸿景庄园春晓苑29幢的建筑面积为373.08平方米(另有地下室建筑面积84.73平方米)的住宅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周锡培、周晓庆、浙江西施家坊纺织有限公司、周云祥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6月14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收购的永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公告日,永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2880万元,暂计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余额为3124788.88元。该户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诸暨永业望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诸暨市永业大厦建筑面积为1254.63平方米的办公房产(另有4个车位,每个建筑面积为13.75平方米)以及由傅永忠持有的位于绍兴诸暨暨阳街道建筑面积为694.3平方米的住宅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傅永忠、汤海燕、傅华根、浙江中金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利忠、诸暨恒佳建设有限公司、傅玉平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6月14日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2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8年6月29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 张婧

  3.联系电话:(0571)85171756

  4.传真:(0571)85155333

  5.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2楼,邮政编码:310004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单位 (个人) 出席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并对会议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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