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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生态

义乌严惩固废偷倒

  本报讯 (通讯员 黄夏萍 朱智翔 晏利扬 记者 江帆) “我以后一定不会贪图一时方便,乱倒垃圾!”日前,义乌运输工徐某因随意倾倒固体废物被环保部门依法查处,面对处罚,他非常后悔。

  徐某是义乌一家渣土清运公司的运输工,2017年10月份开始,他断断续续为一家饰品厂拉石膏粉,成交价格在700元到1200元不等,大部分都运到了砖瓦厂处理。案发当日,有群众举报,在义乌市苏溪镇丁界村附近一建筑垃圾堆放地内有大量石膏粉。接报后,环境执法人员迅速出击。经过监控录像前后反复对比和周边群众核实,通宵奋战的执法调查人员终于锁定石膏粉的来源——义乌某饰品厂。

  目前,徐某因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已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该饰品厂也因未按规定与渣土清运公司签订固体废物运输处置协议、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被环保部门一同立案查处。


浙江日报 生态 00010 义乌严惩固废偷倒 2018-06-08 7493930 2 2018年06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