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显成效 好水好气超八成
浙报制图:吴雄伟
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占90.3%
比上年
水净
82.4
%
全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省控断面占82.4%
比上年
11个设区城市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
比上年
4.9
%
全省大气环境实现了“双下降”:
90.3
%
69个县级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5微克/立方米
比上年
5.4
%
2017年
气清
浙报制图:吴雄伟
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占90.3%
比上年
水净
82.4
%
全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省控断面占82.4%
比上年
11个设区城市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
比上年
4.9
%
全省大气环境实现了“双下降”:
90.3
%
69个县级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5微克/立方米
比上年
5.4
%
2017年
气清
浙报制图:吴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