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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深读·经济瞭望

以湾(滩)长为引领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曾指出:“海洋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也是浙江未来发展的潜力所在。”作为海洋大省,浙江海洋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具有创新示范意义。

  2017年,浙江海洋生态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坚持顶层设计、示范引导、系统联动,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统筹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出台了一系列管总的举措,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具体可以概括为“1234”:1即湾(滩)长制“1个试点”引领;2即省政府印发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2个方案”,形成一条红线管控全省重要海洋空间、一个示范区带动全域海洋生态创建的管理格局;3即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三年行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等“三大行动”,全省340公里海岸线、484处灾害风险隐患点和一系列破坏海洋资源环境的行为被列入整治范围;4即修订海洋功能区划,出台海洋主体功能区、海岸线保护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4个规划”,健全生态用海管控体系。

  2018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将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加快“生态+海洋”的综合长效机制构建。全面落实以海洋“一线四规划”为核心的用海(岛)审批管控机制,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严控自然岸线改变、严格实施围填海管控。

  量化创建考核指标,综合海洋保护区、滨海生态廊道、海洋牧场等影响因子,推进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域创建活动。加大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组织对建区五年以上的保护区进行成效评估。

  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蓝色海湾”“生态岛礁”整治修复,加快以人工鱼礁为重点的海洋牧场建设,组织投放人工鱼礁5万空方,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14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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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2018-05-30 7408185 2 2018年05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