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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收购的杭州余杭经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耀达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中马杭庆化工有限公司债权及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收购的浙江天海海洋经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百仕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公告日,杭州余杭经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190067.63元,暂计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余额为610095.97元。该户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杭州中昌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公寓1#楼A座河南埭路76号、77号、78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56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93.6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杭州垄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建华、吴立旦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截至公告日,杭州耀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3293220.87元,暂计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余额为2740213.17元。该户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杭州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仁和金鼎公寓1幢和平路61、61-1、61-2、61-3、61-5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1929.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46.5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杭州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中磊化工有限公司、孙文孝、吴忠花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截至公告日,浙江中马杭庆化工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5190230.76元,暂计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余额为908816.03元。该户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杭州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仁和金鼎公寓1幢和平路61、61-1、61-2、61-3、61-5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1929.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46.5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第二顺位);由杭州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晓辅、诸秀青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截至公告日,浙江天海海洋经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18000000.00元,暂计至2013年5月31日的利息余额为2566291.95元。该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由借款人所有的“浙普驳606”船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浙江普安能源有限公司、宋国庆、李云华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截至公告日,浙江百仕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17825652.52元,暂计至2013年5月31日的利息余额为1421826.98元。该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杭州博杰卫浴有限公司、杭州丹飞工贸有限公司、凌海林、陈爱芳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