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无欠薪”建设达标县(市、区)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县(市、区)“无欠薪”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综合评定,现将拟通报公布的2017年度“无欠薪”建设达标县(市、区)名单公示如下:
杭州市滨江区
杭州市余杭区
宁波市海曙区
宁波市奉化区
苍南县
长兴县
安吉县
嘉兴市秀洲区
平湖市
海宁市
嵊州市
东阳市
江山市
舟山市普陀区
玉环市
龙泉市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8日~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71)85114879 传真:(0571)85116397
浙江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