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农村社区建设测评指标体系
记者 黄珍珍 通讯员 茅佳敏
本报江山5月4日电 (记者 黄珍珍 通讯员 茅佳敏) 5月4日,我省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在衢州江山召开。会上,省民政厅发布《浙江省农村社区建设测评指标体系》,今后5年我省农村社区将被逐步明确为示范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三种类型。
浙江农村社区建设起步较早,特色示范建设是我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一大亮点。不过仍然面临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建设体系缺乏系统规范等问题,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自治能力不足。为破解农村社区建设难题,早在2009年,江山市已组织专门人员成立课题组,对农村社区建设进行调研,先后出台农村社区建设指导及考核标准,将建设内容量化为42项具体指标。
“测评指标相当于一把尺子,丈量出我省农村社区水平高低。”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发布的测评体系细分为50项指标,涵盖农村社区公共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三大方面,以此将全省农村社区分为示范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三种类型。“示范型”社区树立样板,明确农村社区建设方向和目标;狠抓“提升型”社区,全力支持改造一批落后社区;通过确定“完善型”社区的具体对象和数量,找准该类社区建设短板。
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全省1.8万个农村社区将逐步明确“类型”,为浙江农村基层治理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