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远流长的浙江家训
吴琳
浙江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素有“人文渊薮”“文献之邦”的美誉。《中国历代家训集成》收录的浙江家训,在全书中占有较大比例。宋元部分,收录十种。其中陆游《放翁家训》因见解独到、语言通俗而素负盛名。史浩《童丱须知》以诗教传家,别具一格。袁采《袁氏家范》则多务实切要之言。明清部分,收录五十余种,作者包括官员、理学家、文学家、藏书家等,涵盖极广。
浙江家训体现了较为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反映了崇实守信、向学重教、义利并重的价值取向和处世理念。有的家训累世增订,内容不断完善,最为典型的是浦江郑氏家族的家训。郑氏家族从宋建炎初年至明初,十世同居,被称为“义门”。明洪武十八年,被朱元璋敕封为“江南第一家”。为管理好大家庭的各项事务,规范家人的言行,郑氏六世孙郑文融开始制定家规,共五十八条。其后七世孙郑钦作《续规》七十三条。而后郑钦之弟郑铉又续撰家规九十余条。八世孙郑涛在著名学者宋濂的帮助下,斟酌损益,合并为一百六十八条,成《郑氏规范》。郑涛之弟郑泳,参酌司马光《书仪》、朱熹《家礼》而编成《郑氏家仪》。三代相继撰修家训,这本身就是义门家风的生动体现。《郑氏规范》内容细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家长为一家之主,“总治一家大小之务,凡事令子弟分掌,然须谨守礼法,以制其下。其下有事,亦须咨禀而后行,不得私假,不得私与。”家长权力必须接受监督:“择端严公明可以服众者一人,监视诸事。四十以上方可,然必二年一轮。有善公言之,有不善亦公言之。如或知而不言,与言而非实,众告祠堂,鸣鼓声罪而易置之。”监督者本身则接受众人的监督。《郑氏规范》堪称传统家法家规的典范之作,受到后人的高度肯定。朱元璋看到《郑氏规范》后也由衷感叹道:“人家有法守之,尚能长久,况国乎!”还聘请郑义门的郑济为皇家的经筵师,为皇孙讲授“家庭孝义雍睦之道”。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