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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观点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探索实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处理好政商关系,是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温岭市是中国股份制经济发祥地之一,民营经济充满活力。这些年来,我们针对“亲而不清、清而不为”等问题,积极探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即“以‘亲’展作为、以‘清’明底线、‘亲’‘清’促发展”,构建起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现了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两个健康”发展和成长。

  在主动作为中突出“亲”。一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采用“政府引导、商会(协会)主导、企业联建”模式,建设总部经济基地,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面的要素支撑和服务支撑。发挥“网联会”等统战团体技术优势,助推涉企项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省县级工商联率先建立异地商会浙商回归和招商引资工作联络站,为回归企业提供“手续包办、手续费包干”的两包服务。二是打造一流民企服务平台。筹资打造全国工商联系统首家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破解民营企业融资、技术及法律难题。建立由企业、银行、担保公司等多方组成的金融链模式。引进各类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服务企业,破解技术难题。成立全省首家县级商会仲裁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打造联系协作平台。通过“校会企”“银会企”“政会企”“外会企”等合作模式,牵头工商联、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校、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境外商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用核心价值观引领“清”。一是注重党政干部的行为规范。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准党政干部的理想信念和行为方式,引导党政干部以“清”明底线,以“亲”求作为。推广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全面厘清政商交往的边界。结合“三评三改三处理”专项行动打造干净担当的党政干部。通过民营企业反向评、主管单位日常评、市级综合考察评,确定服务非公经济的优秀干部和后进干部;以“三改”促后进干部转变作风,推动其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以“三处理”树纪律规矩,促使党政干部在行为上合乎规范地为民营企业服务。二是注重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在为党政干部划明“清”的底线的同时,注重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形成社会舆论的正向引导。正面宣传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反哺社会,提升全社会对民营企业家群体的认同感。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投身抗震救灾、扶贫助学、五水共治、多城同创等公益事业。培树典型,树立起非公企业家“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以统战法宝融合“亲”“清”。一是发挥好党建的政治引领。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新模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市工商联、商会(协会)、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三级网络”体系,深入开展曙光先锋创先争优、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守法诚信红色引领等“两学一做”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比、共产党员示范岗等系列活动,以党员先锋模范引领民营企业家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让民营企业家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开展“政策惠民企”助推行动,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提振民企发展信心。三是做好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发挥民营企业家在参政议政中的重要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对贡献突出、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民营企业家进行政治安排。指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政议政,作出应有贡献。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现了简政放权的“减法”和优化服务的“加法”的有机统一。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不仅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量质双升”,激活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而且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新老争辉”,推动了民营企业的传承发展、企业家精神的“薪火相传”,更是从实践层面对“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作出了生动诠释。

  【作者为温岭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5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探索实践 2018-04-10 6987433 2 2018年04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