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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治污水明确八大任务

  本报讯 (记者 江帆 施力维 通讯员 朱智翔) 日前,省环保厅会同省治水办(河长办)制定印发了《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要在今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持续改善,Ⅴ类水质断面减少6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达标。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围绕这个目标,《方案》确定了我省今年重点要开展的八大工作任务:保障水生态环境、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执法监管和全面深化“河长制”。

  对于如何推进八大任务实施,《方案》指出,在保障水生态环境方面,要巩固提升剿灭劣Ⅴ类水成果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地下水环境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方面,要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并进一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在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方面,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在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要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在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方面,要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港口码头污染治理和航运监管;在节约保护水资源方面,要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并通过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推进农业节水,全面实施节水行动和加强水资源保护;在严格执法监管方面,要实施最严格执法、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法规标准、严格防范环境风险等;在全面深化“河长制”方面,要完善“河长制”,实施“湖长制”,探索“湾(滩)长制”。

  《方案》强调,为确保今年我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还要在严格督查考核、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资金支持、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台账管理和注重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下功夫,做到监督、考核并举,宣传、管理并重,资金、科技并助。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今年我省治污水明确八大任务 2018-04-10 6986911 2 2018年04月10日 星期二